【公告】新美齊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 期:2024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新美齊 (2442)

主 旨:新美齊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發言人:林傳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5,100,000股

4.既得條件:本公司全體員工使用

(1)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

職者既得15%股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二年度平均考績90分

(含)以上者再既得15%股份。

(2)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

職者既得15%股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一年度考績90分(含)

以上者再既得15%股份。

(3)員工自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屆滿四年仍在本公司任

職者既得20%股份,同時個人績效最近一年度考績90分(含)

以上者再既得20%股份。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員工之資格條件: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實際得認股數量將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2)得獲配股數: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且不逾主管機關

或法令之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提高員工之向心力及歸屬感,增加公司競爭力,

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每股公平價值約為29.20元,計算發行可能之費用化

金額新台幣148,920,000元,如以113年12月發行後對113年度、114年度、115年度、

116年度及117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暫估為新台幣4,343,500元、新台幣

52,122,000元、新台幣50,260,500元、新台幣28,543,000元及新台幣13,651,0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每股公平價值約為29.20元,如以113年12月發行後,

對113年度、114年度、115年度、116年度及117年度,對公司盈餘影響各約0.02元、

0.20元、0.20元、0.11元及0.05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現有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俟董事會通過後請113年股東常會決議。

發行股份之種類:普通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