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斐成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第二次私募普通股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9月19日

公司名稱:斐成 (3313)

主 旨:斐成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第二次私募普通股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

發言人:張碩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1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及依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並授權董事長依規定洽特定

人認購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2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依以下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分別為新台幣10.20元、10.20元及10.22元,擇前5個營業日

10.22元為基準。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0.35元為基

準。

綜上,擇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

為10.35元。

(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為8.41元,為參考價格之81.25%,

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

每股淨值8.41元。

(3)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等因

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之募集資金用途為為進行營建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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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包括但不限於購置土地、投入營建工程款)、發展新業務

及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強化公司競爭力、提高營運效能。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

行成本,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

,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

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9/19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0.3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8.4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之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民國112年09月20日起至民國112年10月03日

止。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2年10月03日,如因客觀環境

變化而有異動,擬授權董事長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