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控-KY代子公司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
日 期:2023年02月24日
公司名稱:康控-KY (4943)
主 旨:代子公司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並以售後租回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價格)
發言人:黃翹生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子公司昆山康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昆山市周市黃浦江北路 688 號
的房屋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權附屬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1/11/14~112/2/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使用權附屬設施:登記面積41,221.41 平方公尺及附屬設施
(2)房屋建築物:登記面積73,486.30平方公尺
(3)標的物處分及目標股權的轉讓價格:人民幣 1 .4 億元(約新台幣 6.15億元)
(4)售後租回使用權資產之價格:人民幣 68,697 千元 (約台幣3.03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和取得使用權資產對象:
昆山華芯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人民幣 5,187 仟元 (約新台幣 22,791 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買賣雙方議定價格,參考專業估價報告及周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英屬開曼群島商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江蘇中信華明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人民幣1.433 億元(約新台幣 6.3億元)
(2)取得使用權資產: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江蘇中信華明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人民幣 77,192 仟元(約新台幣 3.39億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和取得使用權資產:張志飛及曹輝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土地和取得使用權資產:張志飛(32170005)及曹輝(32210194)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公司業務發展及策略規劃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1月14日及民國112年2月1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1月14日及民國112年2月1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