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巨鎧精密-創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日 期:2024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巨鎧精密-創 (2254)
主 旨:巨鎧精密-創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發言人:辛建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 (臺南市安南區科技二路50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以及提出股東常會議
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
i.受理期間:113年3月22日至113年4月1日下午3時止。
ii.受理方式:受理方式:以書面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
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
件』或『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便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iii.受理處所:臺南市安南區科技二路50號。
(2)本次股東會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13年04月30日
至民國113年05月27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3)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
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www.tdcc.
com.t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3年04月30日起,至
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3/05/27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並於
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
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
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
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
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
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
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託之通知;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
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
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
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3年05月31日上午10時整於本公司(臺南市安南區科技二
路50號)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
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
大訊息
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