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奉臺灣證券交易所指示,說明四月三日地震對旺宏之影響。

日 期:2024年04月11日

公司名稱:旺宏 (2337)

主 旨:奉臺灣證券交易所指示,說明四月三日地震對旺宏之影響。

發言人:吳敏求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1

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3年4月3日地震迄今對本公司之影響。

6.因應措施:

(1)保險及理賠:

本公司保險範圍涵蓋地震事故,並已通報保險公司啟動理賠程序。

(2)復工及營運:

本公司業已復工並正常營運,相關產品及服務均未因而遲延。

(3)細項檢驗

本公司之設備、原料及報廢品等細項檢驗仍持續進行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