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泰金向利害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共4筆

日 期:2024年10月30日

公司名稱:國泰金 (2882)

主 旨:國泰金向利害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共4筆

發言人:陳晏如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68號33樓;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30號13樓C室及車位;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0號3樓A3室;台北市陽光街292號5樓B室

2.事實發生日:113/10/30~113/10/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使用權資產資料如下:

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68號:718.01坪、111,025元/坪、79,717,306元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30號:57.38坪、46,080元/坪、2,644,055元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0號:17.40坪、35,776元/坪、622,494元

台北市陽光街292號:142.06坪、28,033元/坪、3,982,29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為利害關係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公司,為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租約續租案。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0號:華固建設/非利害關係人/91.3.28。

其餘自建完成,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2024/12/1-2026/11/30,金額共86,966,152元,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為雙方議價。

參考依據為專業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係因業務需求,以供營運管理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