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1筆
日 期:2023年11月09日
公司名稱:國泰金 (2882)
主 旨:代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1筆
發言人:陳晏如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7號、9號B1F、1FA1、2F、3FB2、6~14F、16~20F、20F-1
2.事實發生日:112/11/9~112/1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共12,533.54坪(含公設)
每單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214,793元/坪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692,111,07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係因本行業務需求,供營運管理使用。
前次移轉資訊: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7號、9號B1F、1FA1、2F、3FB2、6~14F、16~20F、20F-1/
國泰人壽自建/ 91.10.28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13年4月1日至118年3月31日,金額共新台幣2,692,111,070元
第4年漲2%、管理費增加再生能源管理服務費,依當月實際再生能源使用量實支實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子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46,246,669元/月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玉霖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3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係因本行業務需求,供營運管理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