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碩處分土地及建物
日 期:2023年09月21日
公司名稱:和碩 (4938)
主 旨:和碩處分土地及建物
發言人:謝如蕙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桃園市龜山區山頂段 350-8、351-1、351-2 地號
建物:桃園市龜山區山頂段 6004、6004-2、6004-3 建號
門牌: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 5 號
2.事實發生日:112/9/21~112/9/2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共計 18,593 平方公尺,折合5,624.3825坪,交易金額:1,912,290,050 元整
建物:共計 80,999.44平方公尺,折合 24,502.34坪,交易金額:1,127,709,950 元整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 3,040,000,000 元整 (不含營業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 集團資源整合。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 : 2008.01
移轉總金額 : 新台幣 1,415,191,269元整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本次處分土地及建物所產生之利益,為集團內個體間關係人交易,應全數銷除)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事務所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土地估價金額:新台幣 1,937,560,400 元整
建物估價金額:新台幣 1,155,977,521 元整
估價總金額:新台幣 3,093,537,921 元整 (不含營業稅)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土地估價金額:新台幣 1,732,649,385 元整
建物估價金額:新台幣 1,167,350,615 元整
估價總金額:新台幣 2,900,000,000 元整 (不含營業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李韋儒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葉玉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李韋儒:開業證書字號:(108)北市估字第 000279 號。
葉玉芬:開業證書字號:(99) 北市估字第 000156 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資源整合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9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9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