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益代子公司大勝化工(股)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購置預售辦公室案
日 期:2024年05月17日
公司名稱:和益 (1709)
主 旨:代子公司大勝化工(股)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購置預售辦公室案
發言人:黃俊哲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一小段312地號1筆
建物: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一小段189建號1筆,建物門牌柳州街80號十樓
因建築設計關係,坪數大小有所調整
2.事實發生日:113/5/17~113/5/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土地面積:68.3559㎡ (約20.6776坪)
原建物面積:634.1466㎡ (約191.8294坪)
原每坪價格:新台幣589,000元
原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2,987,000元
變更購置面積後
土地面積:58.41㎡ (約17.67坪)
建物面積:539.75㎡ (約163.27坪)
每坪價格:新台幣599,15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7,818,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母公司負責人擔任董事之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區域位置適中及整體業務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內容付款,
第一期簽約款10%,金額9,781,800,
第二期開工款5%,金額4,890,900,
第三期使照取得款10%,金額9,781,800,
第四期產權過戶款70%,金額68,472,600,
第五期尾款5%,金額4,890,900,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經113/5/17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26,031,91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規劃與管理需求,擴增辦公室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