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取得台南市中西區府前段營建用地。

日 期:2024年06月07日

公司名稱:斐成 (3313)

主 旨:取得台南市中西區府前段營建用地。

發言人:曾鵬光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面積:台南市中西區府前段地號

1269、1270、1271、1272、1273、1274、

1275、1276、1278、1279、1280等11筆。

2.事實發生日:113/6/7~113/6/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1088.76坪

單價:約1,300仟元/坪

總金額1,415,388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王冠百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契約規定

1.第一期款:簽約金支付10%。

2.第二期款:用印款支付10%。

3.第三期款:完稅款支付10%

4.第四期款:尾款支付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之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之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之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之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N/A

18.會計師姓名:

N/A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興建住宅大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6月0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6月0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