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積電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案

日 期:2024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力積電 (6770)

主 旨:力積電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案

發言人:譚仲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11/0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等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7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壹佰捌拾億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償還銀行借款、營運週轉與綠色支出。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