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大期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4年12月18日

公司名稱:元大期貨 (6023)

主 旨:元大期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袁良慧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整,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後,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80%,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

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暫訂每仟股可認購82.76538804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重要內容,發行金額、發行股數、資金來源、計畫

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要求

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董事長核定後辦理之。

(2)本案經陳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