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昌電董事會決議解除信昌電董事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 期:2020年03月27日
公司名稱:信昌電 (6173)
主 旨:經董事會決議解除信昌電已知悉之董事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發言人:羅夏盈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9/03/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兼總經理:洪志謀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董事兼總經理:洪志謀
(1)公司名稱:信昌弘電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法人董事代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於109/3/27董事會中,除相關董事因董事會議規範第十五條董事之利益迴避制度迴避
外,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董事兼總經理:洪志謀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董事兼總經理:洪志謀
(1)公司名稱:信昌弘電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擔任職務: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一.董事兼總經理:洪志謀
(1)信昌弘電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步涌社區同富裕工業區A-6區永發工業園配電房
整套A-6區第6棟2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一.董事兼總經理:洪志謀
(1)信昌弘電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片式元器件、電子電力器件及新型電子元器件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