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達欣機電工程(股)公司向關係人處分租賃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日 期:2024年11月14日

公司名稱:達欣工 (2535)

主 旨:代子公司達欣機電工程(股)公司向關係人處分租賃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發言人:陳士修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2號八樓一部分

2.事實發生日:113/11/14~113/11/1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租約之租賃面積:辦公室132.4坪,原租約之每坪月租金1,800元(未稅),

原租約之總計月租金238,320元(未稅)。

原使用權資產金額約41,184仟元(未稅),自113年11月15日提前終止租約,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約40,786仟元,租賃負債總額減少約40,78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公司營運規劃與考量,故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2.前次移轉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提前終止租約之預計處分利益為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賃期間:預計113年9月16日至118年9月15日止。

提前於113年11月15日終止租賃合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沒有設置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