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東莞瀚凌電子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12月26日

公司名稱:華凌 (6916)

主 旨:代子公司東莞瀚凌電子有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黃信福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廠房(辦公室)租賃坐落於東莞市大嶺山鎮矮嶺冚莞長路向東工業區

2.事實發生日:113/12/26~113/1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4,101平方公尺,折合約1,240.55坪

(2)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人民幣65,616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707,72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華凌光電(常熟)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東莞瀚凌電子有限公司與華凌光電(常熟)有限公司

皆為華凌光電(股)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營運需求

(2)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付款期間:共計1年,114/01/01-114/12/31,

(3)契約限制條款:無

(4)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依租賃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區域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廠房及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實際使用權金額依實際租金計算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