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久裕興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5年01月10日

公司名稱:久裕興 (4559)

主 旨:久裕興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江怡瑤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4段508號(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以及獨立董事於任期內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

一、股東會當日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九時整,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二、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受理提案期間:114年4月11日至114年4月21日下午4時止

受理提案處所:久裕興業科技(股)公司財會部(台中市大雅區昌平路4段508號)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4月21日下午4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財會部,並請

自行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為

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親送或以掛號郵件寄送)。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三、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名事宜,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