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福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書

日 期:2024年10月23日

公司名稱:中福 (1435)

主 旨:中福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書

發言人:陳建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

相對人: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商暫字第24號

4.事實發生日:113/10/2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13年10月23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書,主

文表示:(1)、聲請人以新臺幣壹佰陸拾伍萬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

於兩造間之本案訴訟確定前,禁止相對人執行該公司民國113年8月21日

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決議。(2)其餘聲請駁回。

6.處理過程:

(1)、股東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113年8月21日之

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由過半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自行召

集)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之決議,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

狀態處分。

(2)經法院審理後為部分駁回、部分准許(應供擔保)。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維持正常,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依法辦理並請法律專家研擬,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