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碳向關係人中鴻鋼鐵(股)公司承租土地及建物租約到期續約

日 期:2024年07月30日

公司名稱:中碳 (1723)

主 旨:中碳向關係人中鴻鋼鐵(股)公司承租土地及建物租約到期續約

發言人:陳宜宏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三路24號土地及建物各2筆

2.事實發生日:113/7/30~113/7/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671坪、建物380坪

每單位價格:月租金新台幣194,520元(未稅),

合計年租金共新台幣2,334,240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為新台幣6,833,24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鴻鋼鐵(股)公司(以下簡稱中鴻公司),本公司之兄弟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因生產需要,向中鴻公司租借沿路三路24號房屋及土地作為煤焦油

處理工廠原物料存放區,因該場地距離煤焦油生產工廠較近,且中鴻公司

有閒置之土地廠房可對外租借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每季繳納一次

租期:民國113年09月01日至114年08月31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因生產需要,向中鴻公司租借沿路三路24號房屋及土地

作為煤焦油處理工廠原物料存放區,因該場地距離煤焦油生產

工廠較近,且中鴻公司有閒置之土地廠房可對外租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7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7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6,833,243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