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砂董事會追認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4年07月31日

公司名稱:中砂 (1560)

主 旨:中砂董事會追認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李偉彰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4/2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該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如下:

修訂後

四、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擬定分配原則,由董事長核定

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送請薪資

報酬委員會核議;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提報審計委員會核議。

修訂前

四、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

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送請薪資報酬委員會核

議;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提報審計委員會核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