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砂董事會追認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4年07月31日
公司名稱:中砂 (1560)
主 旨:中砂董事會追認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李偉彰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4/2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該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如下:
修訂後
四、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擬定分配原則,由董事長核定
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送請薪資
報酬委員會核議;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提報審計委員會核議。
修訂前
四、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
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送請薪資報酬委員會核
議;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提報審計委員會核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