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昕國際董事長涉內線交易認罪 北檢起訴建請輕判
亞昕國際開發董事長姚連地涉內線交易擬制性獲利45萬多元,北檢今天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審酌被告認罪,並願繳犯罪所得,影響證券巿場程度非鉅,從輕量判;若繳犯罪所得,可考量是否宣告緩刑。
檢調今年4月間發動搜索,將上櫃建設公司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姚連地等人帶回說明。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諭令姚連地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姚連地交保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亞昕國際跟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1筆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土地投資關係人交易,當時不曉得重大訊息公告時,不能夠買賣股票,買了幾百張股票是長期投資,獲利的這筆錢自然要繳回。因為不懂法律,所以誤觸法網,不好意思造成困擾。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姚連地與佳穎精密董事長就土地買賣洽談會議,商議房屋興建的合作模式。佳穎精密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下午5時14分及15分陸續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董事會決議購入亞昕國際開發台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土地,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5.2億元,以及雙方公司整合相關地號等20筆持分土地,共同合作興建房屋。
起訴書指出,姚連地於公告重大訊息前後(同年11月17日至26日),多次使用親人及友人的帳戶買股,合計擬制性獲利45萬多元;相關公司的林姓及陳姓財務人員也涉內線交易遭查獲,經計算,2人分別為擬制性損失1萬多元及實際獲利2400元。
檢方指出,姚連地與林姓、陳姓被告的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今天將3人起訴。
檢方建請法院考量3人沒有前科,在檢調偵查期間即就內線交易犯行表示認罪,並願繳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屬良好,且本件不法所得金額非高、影響證券交易巿場程度非鉅,建請就3人犯行從輕量刑,若在審理中繳回犯罪所得,並請考量是否有宣告緩刑的可能。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