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遭沒入21億、董座江義福請辭

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遭控涉入雲豹裝甲車動力底盤採購弊案,台中高分院18日二審宣判觸犯詐欺取財罪定讞;江義福隨後宣布即日起請辭董事及董事長,將循一切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奮力辯明自身清白。中興電近期將召開臨時董事會,目前傾向從三位獨董中選任董事長。

中興電強調,尚未接獲判決書,不過公司營運一切正常。針對法院判決沒入20億9,916萬元,中興電第二季財報可能認列損失,而認列後上半年獲利預估約損平。公司指出,目前業務正常且接單順暢,在手訂單高達340億元,下半年業績可望持續成長。

中興電原是國民黨黨營事業,生產重電設備起家,蔣經國三子蔣孝勇曾擔任中興電董事長。江義福畢業政大外交系,曾任調查局外站主任,是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李曾文惠的外甥女婿,獲得時任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賞識,1996年轉任中興電總經理,1998年升任董事長,隨國民黨20多年前釋股漸褪去黨營事業色彩。

江義福任內推動中興電轉型,近年更跨足太陽能光電廠、智慧型微電網、除碳機、氫能及燃料電池等新能源事業,並預計下半年分拆氫能事業;此外還與台苯合作,計畫年底前在台苯高雄廠完成工業餘氫示範廠建置。

江義福18日發聲明表示,中興電協力廠商啟福集團使用大陸地區S1、S2轉向器本體,及綜合液壓泵浦泵本體等料件,僅屬「動力底盤系統」9大次系統下1,417項料件之一,兩料件合計佔「動力底盤系統」金額僅1.22%,中興電無可能更無必要,冒可能涉罪或遭國防部、209廠解約鉅額求償之重大風險,配合該協力廠商以該低價料件進行所謂的詐欺。

江義福指出,共同被告協力廠商許清順、許筑雯就啟福集團使用大陸地區製品,一再陳稱江義福並不知情,顯然使用大陸地區製品屬於下包廠自行決定所為,原判決竟認許清順擬使用大陸地區料件之規劃,係犯意聯絡與事先謀議,顯與許清順、許筑雯歷次供證相左,有未依卷內證據逕行認定不利被告事實之違誤。

中興電指出,為忠實反映公司獲利及回饋股東應得股息,中興電預計分配帳上21.9億元溢價資本公積,維持原預計發放的股利;本案對投資大眾暨所有利害關係人所造成的影響,中興電深表歉意,僅能以戮力經營,加速成長獲利為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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