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觀點】高房價「屋內離婚」正流行!分手不分房、離婚不離家

Yahoo房市觀察員 / 鄭ASH(資深房產媒體人)

最近跟一位從婚姻中解脫的姊妹碰面聊天,我秀了4張圖給她,第一張是周星馳電影裡永遠的初戀女神「阿麗」,我說這是你婚前臉書最常出現的形象;第二張是《家有囍事》裡吳君如演的邋遢黃臉婆程大嫂,妥妥貼貼她這幾年婚姻裡的臉書動態該有的德性;第三、四張分別是在夜店舉著雞尾酒的網紅自拍照,跟在健身房做核心的照片,好像所有離了婚「要找回自己」、「擱肖年一擺」的女生,不約而同,都經歷過這四個階段似的,這位姊妹看了哈哈大笑,並且跟我點評了她最近的幾個約會對象,我問那約完會妳是住飯店還是去他家?姊妹說,「各自回家啊」我又「蛤?所以你回妳前夫家?」「對啊!」

OK。我懂了,這個就是傳說中所謂的「屋內離婚」對吧!大家為了給孩子有完整父愛跟母愛陪伴的童年,繼續當「友善父母」、「合作父母」。姊妹說這是一層考量,另一層考量是房貸還可以兩個人AA制,若是「拆夥」了,別說買房的頭期款跟貸款這兩道檻,一個人擔不下來,光是「用租的」,居住條件都得降級。

另一個朋友則說了,北部房價房租高成這樣,自己後頭厝(娘家)又在南部,一來沒底氣談離婚,二來離了也搬不出去,那幹嘛還費事談離婚來互相折騰情緒,在這段關係裡她連情緒都不想多浪費了,大家當室友Share一下,日子也就過了,反正她的文筆總能把婚姻裡的雞毛鴨血,寫成一種「愛情沒有不見,只是給歲月磨成了親情的樣子」的雞湯文。我也算一路看著他們的故事從相敬如「兵」,修練到相敬如「冰」的「室友之婚」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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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遠在房價所得比也近10倍的英國,因為稅務政策對夫妻有補貼跟減免,加上兩個人收入能合租到條件還行又能保有隱私的房子,比去插花好幾個陌生人的合租公寓來得好,讓不少談分手的伴侶,因負擔不起搬家費用、或不想陷入因為單身收入,只能降級租屋的窘境,選擇「分手不分房、離婚不離家」的關係,和前任繼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好幾年。

過去我們談論高房價,講它是年輕世代的避孕器,甚至造就「低慾望社會」,再讓年輕人繼拋棄戀愛、結婚和生小孩的「三拋世代」後,繼續拋棄買房跟拋棄社交,成為「五拋世代」,然後又拋棄夢想跟希望,…一步步成為什麼都不想要的「N拋世代」。沒想到。沒想到,在婚姻這道界線的另一邊,高房價竟然成了「為了孩子」之外,另一個「維繫家庭(表象)關係」的橡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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