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越峰訂定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發行價格)

日 期:2022年10月05日

公司名稱:越峰 (8121)

主 旨:越峰訂定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發行價格)

發言人:張勝川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1/09/27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1/07/2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1/06/14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總發行面額新臺幣30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3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9.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21元發行。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5條之1規定,保留15%,計4,500,000股,由本公司及

本公司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22,5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額度10%,計3,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合併湊成

整數認購,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視同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

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10/21

17.最後過戶日:111/10/1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0/1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0/21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10/27~111/11/02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1/11/03~111/11/07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480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包括但不限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

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

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及簽署一切相關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全權辦理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