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說明第14點)御頂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3年08月16日
公司名稱:御頂 (3522)
主 旨:(補充說明第14點)御頂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王家心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不超過
20,000仟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
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每股暫定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2.5元~15元
之價格區間內,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呈報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洽證券承銷商參酌當時市場狀況共
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股總額10%計2,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總額10%計2,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80%計16,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持
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併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實際發行價格
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
,所發行之普通股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辦理
上櫃掛牌買賣,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國內子公司事業。本次現金增資案
件申報生效後,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若低於向主管
機關申報辦理之暫定發行價格,以致資金募集不足時,擬將以自
有資金支應轉投資國內子公司事業;若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募集
資金增加,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截至112年8月2日流通在外股數
62,525,000股計算,每仟股可認購255.897640股;惟若本公
司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
註銷等情事,致增資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變動
,授權董事長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實際發行股份,按基準
日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原股東認購比率。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
情況並依相關法令,另訂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
增資相關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現金增資認
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現金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相關
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訂定。
(4)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
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資金計畫有關之
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畫項目及其所
需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
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估、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
查必要修正,或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
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全權處理之。
(5)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
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