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說明更正隆銘綠能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第44頁)

日 期:2023年07月31日

公司名稱:隆銘綠能 (3018)

主 旨:補充說明更正隆銘綠能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第44頁)

發言人:陳韋凌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31

2.公司名稱: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補充說明因置放於齊國廠區之資源化產品是否屬廢棄物及本公司應負擔清理之責任

尚未定讞,本公司亦已向齊國砂石有限公司及正和砂石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起

民事求償其應負擔清理之責任,故預計估算清理成本85,076千元內是否最終歸屬應

由本公司全部負擔、或應由齊國公司全部負擔、或各自應依比例部分負擔尚待最高

法院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該現時義務存在之可能性

非屬很有可能,故本公司已於財報附註揭露或有負債。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財報附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九、(十)/第四十四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九、(十)/第四十四頁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至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補充說明,對損益金額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