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通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日 期:2023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台通 (8011)

主 旨:台通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發言人:陸秀芳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01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1月01日截止,惟有部分

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自112年11月02日至112年12月04日下午

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於上述期間內,除可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思源分行

及彰化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繳款外,亦得採跨行匯款或ATM跨行轉帳方式繳款,逾

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盡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

數撥入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361-1300,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