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實行近24年,澳洲首次否決大型煤礦開發計畫

【財訊快報/陳孟朔】全球最大煤炭出口國澳洲否決一個大型煤礦開採計畫,這是基於1999年頒布的《環境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法》,也是澳洲首次依據環境法否決煤炭開採計畫,標誌著澳洲政策的重大轉變。 外電報導,澳洲環境部長Tanya Plibersek週三在推特上宣布這一決定,她透露,在短短10個工作日內就收到9000多份關於這座煤礦的公眾意見書。

這座煤礦位於澳洲昆士蘭州的大堡礁附近,大堡礁是世界上最大最長的珊瑚礁群,縱貫於東北昆士蘭州的珊瑚海。

Plibersek說,「我認為(開發該煤礦)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太大,該煤礦是個露天煤礦,距離大堡礁不到10公里,很有可能對大堡礁造成污染和不可逆轉的損害。」

這座煤礦約有24年的使用壽命,平均每年可開採多達1000萬噸的動力煤和煉焦煤,是澳洲眾多會大幅增加碳排放的項目之一。

澳洲是全球最大的冶金煤出口國,動力煤出口量也僅次於印尼。煤炭是澳洲第二大出口產品,僅次於鐵礦石,在澳洲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