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併熊貓 公平會12/19前准駁

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公平會表示,盡可能如期在法定期限12月19日前准駁。圖/本報資料照片
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公平會表示,盡可能如期在法定期限12月19日前准駁。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會預算,聚焦Uber Eats、foodpanda合併案進度,公平會主委李鎂28日明白表示,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不會拖,且盡可能如期在法定期限12月19日前准駁。

李鎂指出,公平會5月14日接案,11月8日文件才齊備,目前已進入審查程序,法定期限是12月19日前要做出決定,必要時可再延長60個工作天,至明年3月21日。

由於本屆公平會委員包括李鎂在內共有四位委員,雖然明年1月底任期屆滿,但大部分都被提名續任,李鎂因此表示,會本於法定程序、專業的審查,不會因人事案考量。

對Uber Eats與foodpanda合併案,李鎂強調,審查重點最主要是看對競爭秩序的影響,如市場集中度改變、有無抬高市場價格能力、會不會與其他業者有聯合情形及餐廳、消費者與其談判的能力等,都會一起考量。

李鎂說,兩家外送平台合併市占率會超過8成到9成,「一個事業在市場市占率集中到9成,這在競爭法裡會特別關注」。

立委也提醒過去Uber有在國外遊說情況,李鎂表示,不接受任何遊說,並強調,委員會一旦決定不予結合,「禁止就禁止了。」如果同意或附條件才會就要求做一些事,且若有公平會駁回合併案,業者仍執意結合的情事,公平會可依《公平法》第39條矯正偷跑,處罰相當嚴格,最重可命令解散、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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