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中嘉案 最重撤原許可投資

中嘉疑涉股權異動,NCC已啟動調查。  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嘉疑涉股權異動,NCC已啟動調查。 圖/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三立集團疑透過層層不同公司轉持股中嘉27%股權一事,NCC於27日表示,已於上周啟動行政調查程序,未來將請中嘉大股東泓順投資公司代表到會說明,如查有違反負擔之具體事證,將依違反負擔的狀況及情節依法處置,最重依法得廢止原許可投資處分。

有關外界關切中嘉集團涉有違反2018年投資申請案中「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之投資案所附負擔疑義一事,NCC表示,刻正調查本案相關事實,除已請該集團代表到會陳述說明外,亦函請相關部會及中嘉集團提供股權資料。

NCC強調,該會定期查核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報之股權結構資料,相關異動亦應按「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至於中嘉案所涉及更上層之股權結構,正待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及中嘉集團回覆,將俟事證蒐集齊全後進行研析。

另外,中嘉投資申請案中,利害關係人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宏泰基金)向NCC承諾投入媒體識讀與媒體品質提升,該基金已於2019年至2022年累計履行2億6千餘萬元,尚符合2018年之承諾。

至於宏泰基金基於從事教育公益信託目的,規劃用於教育、文化、慈善、醫療等社會公益事項之40億元一事,NCC表示將與教育公益信託之主管機關協力,督促宏泰公益信託逐年落實執行其媒體識讀計畫。

NCC強調,依照相關法規規定,若中嘉上層(第一層)股東變動超過5%,才需要向NCC申報,至於再上一層的股東結構,除非其他法令有相關規定,否則不需向NCC申報股權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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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針對最上層股東,仍需檢視當初NCC附款規定,中嘉案當初附款包括「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牽涉頻道垂直水平整合議題,NCC表示,依規定,業者可利用頻道,扣除公用頻道後,需受頻道總數不得超過1/4限制,以目前國內有線電視可利用頻道總數約200個、1/4約50個來看,中嘉旗下全球數位所代理的頻道數約10多個,仍未超過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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