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萬移工小確幸! 年匯款金額拉高到50萬

目前我國外籍移工超過70萬人,匯款量極大,今年上半年小額匯兌金額就高達404億,和去年上半年相比成長6成,有鑒於移工薪資上調,金管會也修法,將他們一年可匯款的金額提高到50萬,另外,越來越多業者想搶攻移工經濟,金管會也要求,若想兼營移工匯兌業務實收資本額需達1億元門檻。

70多萬移工小確幸,年匯款金額拉高到50萬。圖/取自Getty images
70多萬移工小確幸,年匯款金額拉高到50萬。圖/取自Getty images (shironosov via Getty Images)

據國發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移工在台總數來到76萬3381人之多,小額匯兌需求也逐年增加。

金管會統計指出,從去年上半年256億元,到今年上半年404億元,年增148億元,成長逾5成,為了因應未來可能會有新加入者,金管會近期修改相關法規,主要重點如下:

第一,非專營的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實收資本額要達到1億元門檻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過去對匯兌業務沒有實收資本額的限制,但現在增訂實收資本額或在臺營運資金不能低於新台幣1億元,這是為了防止未來新加入者,可能會有不符合的事情發生,想讓法規更完畢,因此要求他們,如果要採兼營,實收資本額要達1億元門檻。

第二,增訂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負責人的資格條件。

現在增訂需為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要主管機關同意備查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銀行,以及電子支付機構。

第三,增訂申請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得檢具經律師審閱信託契約、履約保證契約或其範本之法律意見書,並增訂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申請續期時,應檢具之申請書件,而主管機關也可駁回經營申請或營業許可。

第四,現行在台灣的外籍移工很多來自菲律賓、越南、印尼、泰國,這些國家都有在台灣設有分行,因此,金管會也增訂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申請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需檢具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同意之決議錄之但書規定。

第五,過去外籍移工要匯款回家有限額,每一筆不得超過三萬 ,一年不得40萬,但參照立法說明、勞動部有提供資料,顯示外籍移工薪資有所提高,所以,配合實務需求,從過去40萬調高到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