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開收購審議期,金管會擬放寬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針對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股份案,引發市場對於敵意併購相關法規的關注。金管會宣布預告修正「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擬將被收購公司提出回應的期限自7日延長為10日,同時擬將公開收購期間下限由10日延長至20日。
金管會表示,考量在敵意併購情形下,被收購公司事先並不知情,為給予被收購公司較長的回應時間,以利向股東說明其立場,以及其所設置審議委員會審議收購條件的公平性、合理性,就收購案對公司股東提供建議,現行規定被收購公司應於7日內提出回應似有過短,因此擬將期限延長為10日,公開收購期間下限亦配合調整,擬自10日延長至20日。
此外,針對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公開收購,金管會亦研擬訂定「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草案,明訂公開收購REITs的範圍、條件、期間、關係人及申報公告事項、有關強制公開收購REITs比例及例外條件等規範,包含創始人在內的任5人持有該檔REIT不得超過半數,以使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為大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