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H1不動產金檢 發現銀行用周轉金名義給建商蓋房等6大違規
金管會聯手央行打炒房,今年再度對不動產授信進行專案金檢。檢查局副局長賴欣國13日表示,此次共金檢20家銀行信合社票券公司,發現有用周轉金名義,提供建商資金用於興建或購置住宅或企業用地等六大違規,都已移送業務局,未來將懲處。
去年第1波不動產專案金檢只針對10國銀與3家票券,賴欣國說,今年第2波金檢,新增納入信合社,對象共計10家銀行、7家信合社及3家票券金融。
賴欣國說,檢查局去年第1波不動產,央行剛在109年12月 實施信用管制措施,除了已申請不動產授信不適用新制外,舊案也給予1年調整期間。去年金檢時,多家銀行不動產授信雖發現內控缺失但沒涉違反規定,但今年不動產授信專案檢查發現有業界有違反央行及金管會規定,共計六大疏失如下:
疏失一、業界購置住宅貸款違反銀行有違反寬限期有2家,其中1銀行、1信合社。
疏失二、業界購屋購地高價豪宅貸款,核貸成數超過央行規定,共計有4家(3家銀行、1家信合社)
疏失三、發現業者辦購地貸款,未依興建計畫動工者,未依央行規定保留一成動工款共有2家,均是信合社。
疏失四、發現業界辦理購地貸款時,展期作業對沒有動工興建者,銀行沒有依央行規定,調整期限內收回超成數差額。
疏失五是購置不動產沒有依銀行法72-2規定,列入限額控管有2家,均是銀行;
疏失六是辦理不動產風險計提跟金管會不符的共有4家,均是銀行。
賴欣國說,違反內控及授信缺失方法,金管會將有行政上的核處。疏失五或六部份,例如用周轉金方式提供建商資金,但是用途仍用於興建或購置住宅或企業建築,仍屬銀行法72-2控管範圍,檢查局金檢後要求銀行改善用途及紀錄相關限額外,檢查局會檢視比例有沒有符合規定或超過限額,此次是沒有發現有超過限額,但後續會進一步檢視是個案疏失還是整體制度、執行面的疏失,是否涉內控,會依規定核處。
(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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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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