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帶黃金 前十月增六成
12公斤的黃金,如果以20日銀行買入價每錢9,850元計算,折合市價2,373.85萬元。財政部表示,今年前十月查獲旅客超帶黃金達1萬2,328公克,較去年全年的7,637公克大幅增加61.42%,依規定超帶部分將被罰等值價金。
關務署台北關統計,今年前十月查獲旅客出入境未申報攜帶超過限額的現金、黃金等洗錢防制物品共56案,較去年全年增加約33%,其中又以黃金超帶情況較嚴重,相關裁罰金額折合新台幣約1,913萬元,較去年全年增1.14倍。
金價走高也意外讓海關沒入價額「大進補」。由於案量成長、超帶數增加,加以黃金價格上漲,台北關統計,前十月沒入價額折合新台幣5,884萬元,與去年全年3,943萬元相比,增幅高達49%。
台北關進一步表示,今年前十月旅客出入境未申報的超帶黃金,高達1萬2,328公克,與去年全年的7,637公克相比,大增61.4%。至於裁罰金額,今年前十月折合新台幣約1,913萬元,較去年全年的893萬元,成長1.14倍。
依現行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現金部分,新台幣以10萬元為限、人民幣以2萬元為限、其他外幣則以等值1萬美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