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財部7機制解限貸令 強調新青安應審評條件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限貸令惹民怨,財政部表示,已邀請公股銀行總經理與會,會中督請公股銀行應切實依據周三上午金管會研商房貸相關議題因應對策會議結論辦理,以及籲請注意相關貸款業務控管事項,內容包括七點,如配合辦理建立自用住宅貸款之留控機制,並提到,審慎評估新青安貸款案件,協助申請人審酌自身財務還款能力。

財政部貸款業務控管事項七點注意,包括配合辦理建立自用住宅貸款之留控機制,包括各銀行貸款額度優先提供民眾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承諾之貸款。銀行公會也將研議建置銀行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請公股銀行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並請公股銀行建立嚴謹之各產業貸款風險管理機制,避免貸放過於集中於特定產業。

金管會以銀行法第72條之2之控管規範,收集相關意見中,請公股銀行密切注意主管機關最新研議結果,並依規辦理。財政部請公股銀行加強客服,提供電話諮詢專線,並務必確保專線暢通,以利民眾查詢。

針對新青安貸款案件,財政部請公股銀行審慎評估,並協助申請人充分了解倘通過核貸後未來各期還款情形,提供相關設算還款資料予申請人,以協助其審酌自身財務還款能力。

最後一點,請公股銀行參照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澈底落實徵授信審核,並持續辦理貸後管理措施,積極進行追蹤查核,對於未合規態樣之借戶,依查得之事證積極追回補貼利息及調整貸款條件,以確實符合新青安貸款之政策協助目的。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該部於會中多次強調,請各公股銀行務必確實依照中央銀行及金管會相關規範及政策,優先確保無自用住宅及已承諾貸款案件之民眾需求,並妥善調配資金,以穩定金融市場秩序,請民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