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與澳日英經貿續密切 112年CRS申報筆數、收入均增1成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CRS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又有台版肥咖條款之稱,112年度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CRS)網路申報於113年7月1日完成。財政部表示,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申報之金融機構計1826家,申報屬澳洲、日本或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料計18萬3542筆,帳戶餘額(存量)1608億元,收入金額(流量)369億元,均年成長約11%。財政部說明,顯示與澳洲、日本、英國經貿密切,存款、投資收益都相對增加,其中匯率也為影響因子。

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申報之金融機構計1826家,申報屬澳洲、日本或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料計18萬3542筆,年成長10.94%,該等帳戶112年12月31日餘額及112年度支付或記入之股利、利息、出售或贖回金融資產收入總額或其他收入金額,經換算為新台幣列示,帳戶餘額(存量)1608億元,年增11.20%;收入金額(流量)369億元,年增11.14%。

另有關111年度CRS申報資料,因金融機構持續執行盡職審查程序並強化相關內部控制機制,就部分已申報資訊主動辦理更正申報,統計資訊修正,帳戶筆數16萬5428筆、帳戶餘額(存量)1446億元、收入金額(流量)332億元。

財政部說明,112年度CRS申報情形較111年度呈現穩定趨勢,包括筆數、餘額皆有成長平均約1成,顯示與澳洲、日本、英國經貿密切,存款、投資收益都相對增加,其中匯率也為影響因子,而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持續檢視申報資料(如稅務識別碼、出生日期、地址等資料異常),必要時輔導金融機構釐正;今年下半年將持續以風險為基礎,對轄區內金融機構進行書面或實地檢查。

財政部強調,今年9月將與澳洲、日本及英國進行CRS資訊自動交換。我國依據國際實務,對於交換取得之CRS資訊,不會直接用於課稅,係供稅捐稽徵機關評估逃漏稅風險及選案參考,呼籲持有海外金融資產及相關所得之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