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汽柴油貨物稅、黃小玉關稅 續降至明年Q1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財政部表示,因應俄烏戰爭情勢,為確保國內物資充裕,穩定物價,業依貨物稅條例第7條與第10條及關稅法第71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13年1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同樣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規定,會同經濟部及農業部函報行政院核定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財政部說明,行政院前核定公告自去年111年2月7日起至本年112年12月31日止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受俄烏戰爭持續影響、本年10月上旬爆發以巴衝突,加以氣候異常頻率增加,推升國際大宗物資價格波動風險,考量全球通膨風險因素續存,為及早因應及持續減輕國內業者營運負擔並穩定末端售價,照顧民生,副院長鄭文燦聽取相關部會評估意見後,於本年11月3日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會議指示延長降稅措施3個月,行政院爰依法於同月17日核定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延續免徵黃豆、小麥及玉米進口營業稅。

汽油由每公升徵收新台幣6.83元調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徵收3.99元調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蘭一型水泥由每公噸320元調降至160元,降幅50%;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牛肉由每公斤10元調降至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調降至5%、奶油由5%調降至2.5%、無水奶油由8%調降至4%,降幅均為50%,另小麥由6.5%調降至免稅,降幅100%。

財政部提醒,配合本次降稅措施之實施期間,國產汽油、柴油及水泥之適用期間,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規定,以出廠日為準;其他進口貨物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

財政部呼籲營業人及進口業者響應政府政策,將上開降稅利益如實反映降低相關商品售價,以切合政府穩定物價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