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證「權證損失43億」告員工!被求償1億...他嘆:領白菜錢擔賣白粉風險

[FTNN新聞網]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華南永昌證券因2020年發行權證操作虧損新台幣43億元,對時任總經理及張姓資深協理、陳姓協理提告,日前一審法院判決華南永昌勝訴,並判定三人應賠償1億元。張、陳二人認為權證屬於複雜的金融衍生商品,與一般股票、期貨不同,希望未來法庭引入專家證人,以釐清他們在此虧損案中的責任。他們指出,權證的損益模式不同於常見的股票、期貨,可以用「今天漲一塊就是賺一千、跌一塊就是賠一千」的直線型計算,外界報導的情況也都是出於「一般人的想像」,跟實際情況有很大差異。

華南永昌證券提告員工,求償1億元。(示意圖/unsplash)
華南永昌證券提告員工,求償1億元。(示意圖/unsplash)

依據《CTWANT》報導,陳姓協理說明,華南永昌的高層於虧損時已介入決策,基層員工難以獨立承擔責任。控方律師指稱虧損的權證在3月2日達到停損點卻未即時「鎖住」虧損,致使損失擴大。對此,陳協理反駁稱,當日的異常價格乃因公司未列出合理價格,導致單一客戶交易價偏差,如同帝寶房價一戶原本要價3億元,卻被隔壁老王以3千萬低價賣給自己的妻子,如果要用這筆3千萬的交易價格當行情,說其他買帝寶的人賠了2億7千萬元,「大家覺得這樣子合理嗎?」他並指出,若當時沒有遵照公司高層指示進行高價避險,反而會避免後續虧損。

張、陳二人皆從事權證交易超過15年,具備豐富經驗,兩人曾在2008年金融海嘯中穩健操作,未受重大損失,成功避險並全身而退,最後於華南永昌共同任職。針對現被控未在3月2日設下5億元停損、導致後續43億元虧損,張協理表示,當時他們在3月2日取得公司風險管理部門同意,決定不於該停損點認賠,因為在3月2日並無實質虧損,不可能平白認賠5億元。張協理稱,這種說法猶如主張若在希特勒小時候將其除掉,就可避免二次世界大戰般荒謬。

陳協理亦透露,遭華南永昌提告後,他名下的不動產和銀行帳戶全數遭到凍結,職涯在40多歲便宣告結束,現在只能在家買賣股票,由妻子支撐生活。他強調,當時他們僅是依據指示行事,卻遭指控違規失職,並被外界指為意圖脫產,牽連家人,因而決心出面為自己澄清。陳協理形容這次案件「根本是拿賣白菜的錢,承擔賣白粉的風險」。

華南永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告,指控張、陳二人及當時總經理未依內規執行避險措施。法院8月裁定張、陳二人未遵守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而違反善良管理人責任,判處三人連帶賠償1億元。此案屬商業法院二審制,目前三人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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