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娛樂稅今年前5月8.6億元 創同期最高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娛樂稅稅收因疫情狀況起伏,民國109年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來襲,台灣在110年中因疫情三級警戒,娛樂場所關閉或管制,加上部分縣市實施停徵或減徵措施,致娛樂稅收降至11.6億元,年減32.3%,為民國63年有統計資料以來最大減幅;111年漸朝與疫情共存態勢發展,加上基期偏低,娛樂稅反彈至16.3億元,年增40.8%;112年疫後稅收續增16.1%達18.9億元,為96年以來最佳;今年前5月8.6億元,更創歷年同期最高。

依娛樂稅法規定,於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應依法課徵娛樂稅。

台灣在110年中因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娛樂場所關閉或管制,加上部分縣市實施停徵或減徵措施,致娛樂稅收降至11.6億元,年減32.3%,為民國63年有統計資料以來最大減幅;111年漸朝與疫情共存態勢發展,加上基期偏低,娛樂稅反彈至16.3億元,年增40.8%。

112年疫後民眾參與娛樂活動熱度上升,娛樂稅稅收續增16.1%達18.9億元,為96年以來最佳,今年113年前5月8.6億元,更創歷年同期最高,六都中的台中市、高雄市亦創同期新高。娛樂稅徵收家數方面,因部分業者疫情期間停業,致110年底驟至1.9萬家,減少13.7%,至今年5月底恢復至2.1萬家,已與疫情前相當。

觀察主要縣市娛樂稅稅收,新北市連續7年位居第一,主以選物販賣機及高爾夫球場貢獻最多,各占該市3成左右。桃園市則因戶外娛樂活動受疫情衝擊較小,109年在高爾夫球場加持下,稅額躍居第2,新竹縣情況相同,故於111年首次進入前5名。台北市向為藝文活動重鎮,疫情前娛樂稅稅收為全國第2,但疫情期間電影、臨時公演等稅源明顯受到衝擊,名次後退,疫情後受惠於KTV、演唱會市場熱絡,112年及今年1-5月娛樂稅收增幅均約1倍,高居六都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