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職場霸凌頻傳 勞團:應制定防治專法
【時報-台北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各界重視職場霸凌,馬偕醫院企業工會等勞團29日赴勞動部指出,《職安法》對職場霸凌偏重於內部調查機制,缺乏公平公正,不足以解決氾濫的職場霸凌問題,應制定職場霸凌防治專法才能因應。
馬偕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臧汝芬表示,目前職場霸凌防制沒有專法,要求勞動部應啟動外部調查機制,解決職場霸凌勞工的問題,更應制定職場霸凌防制專法,不要讓受職場霸凌勞工孤立無援。
勞動部則說,依《職安法》規範雇主應辦理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包含辨識及評估危害、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建立事件處理程序、執行成效評估及改善等,雇主如未依職安法辦理,將通知限期改善,若限期改善未改善,處以3萬至15萬罰鍰。
勞動部指出,近日將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及地方主管機關代表,召開研商強化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專家會議,以提升法效性及強化勞工申訴調查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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