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名永續報告書
櫃買中心表示,為配合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3.0之規劃,將現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名為永續報告書,櫃買中心修正「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之名稱為「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也一併修正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1條有關報告書之名稱。
櫃買中心表示,為持續提升ESG資訊揭露,本次修章並擴大應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之公司範圍,規範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未滿50億元之上櫃公司自112年起須強制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另為提升我國非財務資訊品質,訂定化學工業及金融業應揭露之議題,及應取得第三方驗證之範圍,該等產業自明(111)年起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時須取得會計師依據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確信準則公報所出具之第三方意見書。
櫃買中心指出,本次修章亦增加規範上櫃公司應就報告書編製與驗證建立相關作業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以強化永續報告書編製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