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台台併最晚11/16公布審查結果 公平會:與momo客戶資訊運用僅議題之一
公平交易委員會繼通過遠傳與亞太合併案後,目前正審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台灣大與子公司momo富邦媒的客戶資料恐彼此流通,成為一大疑慮,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澄清,這只是其中一個議題,有必要的話,不排除要求業者提出承諾,但「我們不會特別為此不讓他們通過,也不是特別要找他們麻煩!」對所有合併案都會全盤考量。
公平會審理「台台併」依法規定需於提出申請後0天內作出准駁,若有必要得延長60天,亦即最晚需於11月16日公布結果。陳志民今(8/22)對太報記者表示,「台台併」若審查順利,也不排除可能會提早;不需要等到11月中旬才有結果。
另針對其他媒體報導,台灣大哥大與momo購物隸屬同一集團,公平會必須了解結合以後,台灣大在電信市場取得的訊息、客戶名單、數據,是不是會用於協助集團旗下子公司取得市場競爭優勢。對此,陳志民表示,這只是其中一個議題,公平會在審查時,會針對企業整體及周邊事業進行全盤分析,不只是台台併,其他合併案也是同樣處理態度。
陳志民強調,上述疑慮並不表示公平會最終會讓台灣大、台灣之星無法結合,也就是說,「公平會並不會特別抓這一點不讓他們通過,也不是特別要找他們麻煩;這是我們在審查過程需做的全面性考量。」
媒體經常拿「台台併」、「遠亞併」兩大電信合併案來做比較。而台灣大哥大集團下有另一家股票上市公司momo富邦媒,兩家公司都擁有龐大的客戶資訊,到底這些資訊會不會彼此流通?這項獨特性問題確實也是「遠亞併」所沒有的。
是否請台灣大提供用戶資料彼此不流通的承諾?
針對會不會請台灣大提供與momo購物客戶資料不會彼此流通的承諾?陳志民則表示,「有必要的話,我們不排除會跟他們來談這件事,主要是承辦單位人員去進行研析,請業者針對公平會委員關心的議題,進一步澄清說明或提出相關事證,就會跟台灣大提出要求。」
為何「遠亞併」率先獲核准?
另提到「台台併」申請時間早於「遠亞併」,但結果卻是遠亞併率先獲得核准。對此,陳志民說,這主要涉及到補件問題。遠傳補件的速度比較快,也比較早補齊,補件完備後就會正式受理,因此也較快通過。至於台灣大哥大補件時間比較晚,但上個月他們也把資料補齊了。
陳志民強調,公平會對於此類「競爭對手水平式」的結合,關注的重點如下:
1. 結合後價格會不會上漲?
2. 結合後,市場上的競爭對手少了,市場愈來愈集中之下,同業之間會不會進行聯合勾結的行為?
3. 進一步考慮到結合案所帶來的好處,例如對台灣5G產業的正面助益等等。
針對消費者最關心原本享有的資費會不會受影響?公平會也會併同考慮。
台灣之星「終身吃到飽」用戶契約該如何處理?
跟亞太電信相比,台灣之星「終身吃到飽」契約用戶確實比較多,這部分如何處理?陳志民說,這屬於消費者權益部分,是公平會考量重點之一;「屆時會依個案事實,來決定如何要求台灣大處理,例如使用附加負擔的方式。」
「台台併」附加負擔是否比「遠亞併」更多?
公平會先前針對遠亞併提出資費方案、服務及網路品質提升、促進市場競爭等三大方面,對遠傳實施附加負擔。倘若台台併獲公平會核准,屆時的附加負擔會不會比遠傳還要多?對此,陳志民則表示,這部分要看委員會如何決議,目前無法預測附加負擔的數量比遠亞併多或少。
此外,針對遠亞併實施的3項附加負擔,公平會也有事先跟業者溝通。因此,這段時間正值台台併正式審查期間,公平會委員們若歸納出相關附加負擔,就會與台灣大哥大進行事前溝通。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亦曾公開澄清,他表示台灣大與momo雖然是關係企業,但彼此都是獨立的上市公司,如果這段期間有違反《個資法》情事,NCC早就會進行查辦動作,但並沒有這種事情發生;還說:「倘若公平會長官真的認為台灣大會違反個資處理原則,「我們覺得滿受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