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免暫繳申請9/30截止!符合2條件明天還可辦理

111年度營利所得稅暫繳申報將在明(30)日截止,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符合2種條件的業者,可在申報截止日前,向所在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免暫繳申請;不符合資格業者,也應在明日前辦理暫繳申報。

財政部今天宣布,考量綜所稅、營所稅已有逾7成及8成案件完成申報,且線上申報管道便利,申報期不再延長,將於30日截止,同時,15日起將恢復臨櫃報稅,但強力呼籲民眾採線上申報,降低群聚風險。(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營所稅暫繳申請明(30)日截止,符合2種條件之1民眾可提出免暫繳申請(資料照/中央社提供)

該局說明,考量國內111年4月起疫情升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已延長至112年6月30日,部分行業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財政部繼續提供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之稅務協助措施。

符合2條件可提出免暫繳申請

依財政部111年8月10日台財稅字第11104615470號令,營利事業符合2項條件之1,可於明天最後一天截止日前,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受理。

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

二、其他因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

3種情況不用申請直接免暫繳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簡化申請作業,營利事業於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符合以下3條件之1項,無須再提出申請,可直接適用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之規定。

一、已依財政部109年7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904595840號令或110年8月6日台財稅字第11004598580號令免辦理109年度或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二、因疫情影響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

三、因疫情影響經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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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吳栢妤:5年記者經歷,曾任網路編譯,也跑過科技產業、政治線,期許以敏銳的觀察力、跨領域的視角,帶給讀者易讀又實用的金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