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股》晶悅建設、不動產管理事業 分割讓與100%持有子公司

【時報-台北電】晶悅(2718)公告建設事業之相關營業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之債權人公告。

晶悅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113年6月26日召開之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建設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合一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合一公司」),並由合一公司發行新股予晶悅作為對價。本分割案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3年9月1日。

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各債權人對於本次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日起至113年7月29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向晶悅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晶悅另公告不動產管理事業之相關營業分割讓與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之債權人公告。

晶悅經113年6月26日召開之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以新設分割之方式將不動產管理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以下稱「不動產管理事業」分割移轉予新設立且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歐麥沙崙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歐麥沙崙公司」),並由歐麥沙崙公司發行新股予晶悅作為對價,分割基準日暫訂為113年9月1日。(編輯:沈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