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股》帝寶侵害德商賓士專利權 二審判決作廢並發回審理

【時報-台北電】帝寶(6605)說明與德商賓士間有關侵害專利權事件之三審判決結果,112年10月24日收到台灣最高法院判決書通知,認定二審判決確實有違誤,故二審判決廢棄,發回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

帝寶表示,將會再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事宜,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德商賓士此前對帝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該公司產品侵害其台灣設計專利第D128047號「車輛之頭燈」設計專利權。

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7月14日作成二審判決,帝寶認為二審判決有違誤,故於111年8月15日依法向台灣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編輯:廖小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