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前必知2】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選誰更節稅 撇步報你知!
報稅除了免稅額還有「扣除額」,其中一般扣除額又可分為「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二者不可同時採用。但究竟該如何選擇比較節稅?國稅局表示,標準扣除額是定額扣除,但列舉扣除額有部分項目可以全數扣除無上限,所以如果有符合較多列舉扣除項目(且備好相關單據證明),就有機會比用標準扣除額申報更省稅!
扣除額的可分為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見下篇)。一般扣除額又分為「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不可二者並採,由申報人任選一種,或是報稅系統會依列舉扣除的金額,自動幫民眾選擇更有利的方式申報。
標準扣除額
沒有取得列舉扣除相關單據或證明的納稅人,可以直接用標準扣除額扣除。今年的標準扣除額額度,單身者12萬元、夫妻合併申報者24萬元。
列舉扣除額
有列舉資料的人可以選擇列舉扣除額,要詳實輸入種類、姓名及實際發生金額。各項列舉項目實際支付或損失數額,只是申報金額不一定全部可以扣除。
舉例來說,納稅人沒有附上完整的證明或收據,或即使有證明、收據,但超過該項目的可扣限額,多的就不可以扣除。減去無證明文件或超過限額部分等不可以扣除的金額後,就是「依法可以扣除的金額」。
選擇哪種方式更省稅?
究竟要選擇標準扣除額還是列舉扣除額比較划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節稅手冊」有相關說明,其實二者主要的不同是標準扣除額不須出具證明,而列舉扣除額則須檢附證明文件,因此平常就應該注意支出憑證的收集保存。
因為列舉扣除要檢附相關證明,且有些列舉扣除項目「沒有金額的限制」,可以完全核實減除,像是醫藥生育費及災害損失等。但標準扣除額不論所得高低,都只能按固定金額扣除。
要選擇何種扣除額申報更能節稅,只要看看申報時同一申報戶成員中,在110年度內所支付的醫藥及生育費、人身保險費、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或房屋租金支出、捐贈及災害損失等列舉扣除項目的金額總合,有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的額度,答案如果是肯定的,應該要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並檢附證明文件申報,才能更節稅。
列舉扣除額項目有10項,以下一一說明:
1. 捐贈:
捐贈給合規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或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專戶對指定特定運動員的捐贈,可扣除金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捐贈給政府的部分,就是核實認列無金額限制。
2. 人身保險費(同一申報戶內,每人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24,000元)
此指同一申報戶內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保費,含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
不過,健保的保費是可以不受金額限制,全數扣除。
3. 醫藥及生育費(此項沒有金額限制)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和生育費用,或因身心失能無
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的醫藥費。
要留意的是,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可以扣除。
4. 災害損失(此項沒有金額限制)
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旱災、火災等損失。須檢附稽徵機關在災害發生後調查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或提出能證明其損失屬實的確實證據。
5.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不得超過30萬元)
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要以當年實際支付的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每年扣除額不得超過30萬元。
6. 房屋租金支出(12萬元)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供自住(非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所支付的租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購屋借款利息不得扣除。
7. 政治獻金捐贈(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
具選舉權的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扣除總額,不得超過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且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
8. 競選經費
同一組候選人從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後30日內,所支付與競選活動有關的競選經費。可扣除金額為最高金額內減除政府補貼競選經費後的餘額。
9. 罷免案支出
各種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所支付與罷免活動有關的費用,可在罷免案宣告不成立日或投票日年度列報扣除。
10. 私校捐贈(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未指定捐款可全數列舉扣除)
針對特定私立學校的捐款,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但如是未指定捐款給特定的學校法人或學校,可以全數列舉扣除。(審核: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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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李瑞瑾:生於網路世代的新媒體人,曾在2家網路原生媒體就職,主攻證券、基金等領域,用最貼近生活、時事的角度看待財經資訊,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帶讀者學習投資理財、掌握最新金融市場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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