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人就不能過?交長直指警政署想法不合理 曝新方案拚下周定案

交通部長王國材視察高公局。(圖/TVBS)
交通部長王國材視察高公局。(圖/TVBS)

昨(21)日傳出警政署證實交通部將公告「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000元」規定,引爆民怨以後,今(22)日一早緊急撤回,交通部長王國材視察高公局時回應,這樣的規定確實不合理且會影響車流,下周一會再開會討論,初步朝行人越過中線以後,車輛必須停等方向研議。

王國材也認為警政署的取締規範不合理。(圖/TVBS資料畫面)
王國材也認為警政署的取締規範不合理。(圖/TVBS資料畫面)

王國材說,昨日聽到這樣的訊息,人行道分為近端跟遠端,就是按照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區分,他認為在比較長的馬路,如果在遠端有人踏道人行道近端就要停,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昨晚跟林右昌、黃明昭討論,初步方向應該是朝人在近端,也就是在中央分隔線地方時,討論執法空間。

他表示,為何會有這樣的討論,是因為6月30日以後,處罰條例對於不禮讓行人有嚴格處罰標準,包含開罰6000元、記點3點,最後不停讓就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所以警政署希望執法標準更明確,舊有提議有人在人行道上要完全停等,但這樣是不盡合理,對車流影響太大,下周一會有會議討論執法標準。

未來可能改成行人越過穿越道中線後車輛必須禮讓。(圖/TVBS資料畫面)
未來可能改成行人越過穿越道中線後車輛必須禮讓。(圖/TVBS資料畫面)

王國材指出,過去警政署是用3公尺,如行人跟車距離3公尺就執法,不過很多車開的很快,且行人在移動中,距離太近仍有點危險,有可能標準會嚴格一點,像是近端有行人通過時就要停等,因為6月30日就要執行,所以希望在下禮拜定案。

更多 TVBS 報導
交通部急徹斑馬線有人全停讓 高官以為台灣只有一種路口?
台南3歲女童遭撞不治 交長:速推行人專用時相
「行人地獄」掰掰?北市14路口大執法 7月起最高罰6千
大執法!「不讓行人」已罰1.4萬件 估逾1億元進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