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賠漢生病家屬 溯及前殖民地 民團籲政府助跨國求償

【苦勞網記者張智琦/台北報導】日本在去年(2019)通過立法補償漢生病患的家屬,這部法令也適用於1945年8月15日以前的台灣與朝鮮,符合條件的台灣家屬可申請賠償。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和律師今日(11/27)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漢生病患的家屬出面申請,並要求衛福部善盡責任,協助台灣家屬跨國求償。

日本政府過去對漢生病(舊稱痲瘋病)患者採取長達數十年的隔離政策,患者被迫與家人拆散,施行範圍包括殖民地台灣和朝鮮,但事後證實漢生病傳染性極低,錯誤的隔離政策卻讓患者一生背負污名和屈辱。日本漢生病患1998年向政府提起國賠訴訟,並在2001年勝訴,隨後台灣的樂生療養院病患也對日提起訴訟,2005年日本法院判決樂生院27位院民勝訴,事後日本政府也給予賠償。

然而,漢生病的錯誤隔離政策影響的不只是病患本人,他們的家屬也連帶遭受外界的歧視與污名。2016年,日本又有561名漢生病患家屬對日本政府提起國賠訴訟,熊本地方法院在去年6月宣判家屬勝訴,當時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也向家屬道歉,並宣布放棄上訴,隨後通過《漢生病家族補償法》,而這部法令,也明訂直接適用1945年8月15日以前的台灣與朝鮮,換言之,台灣的漢生病友家屬也可以向日本政府申請國賠。

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理事林秀芃表示,截至今年11月為止,日本國內已通過5,885件賠償認定,對受害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姊妹及其他同居親屬」分別給予180萬及130萬日圓(約新台幣49萬及35萬元)之賠償。因為此法也適用於殖民地時期遭隔離的台灣病患的家屬,只要台灣的家屬符合條件,也可以提出申請,目前協會已經和台灣律師及日本律師團合作,她呼籲漢生病家屬一起站出來申請賠償。

林秀芃透露,目前台灣方面有5件家屬提出的申請案,希望更多家屬出面,也因為相關的病患資料在衛福部手上,有些家屬也可能因為漢生病的污名不願出面,她呼籲政府應該積極介入協助,特別是申請人年紀都年屆高齡,「如果不趕快申請,就拿不到日本賠償。」

今日時代力量三位立委陳椒華、王婉諭、邱顯智也到場聲援,指出對比日本政府積極補償漢生病患及家屬的作為,台灣政府對樂生院民的保障遠遠不足,呼籲衛福部應該趕快提供官方資料協助家屬申請賠償,讓他們得到平反和安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強調,樂生院的入口重建工程現在因為法院的假處分而暫緩施工,台灣政府如果要反省過往對漢生病患的隔離政策,就不應該再強行施作院民反對的懸空陸橋,而應該採納可以完整重建樂生院入口的「緩坡大平台」方案,用這個方式重建樂生,才算是還給院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