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價!5月開啟第三次媒體雙方談話 范雲推出草案希望可成立基金

設置「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希望可以改善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照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大型數位平台如Google、Meta無償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廣告商見狀選擇直接在數位平台下廣告,數位平台壟斷國內數位廣告市場,導致新聞媒體產業出現生存危機。

於是大家開始思考,要像國外一樣推行媒體議價制度,建立一個適合台灣的分潤機制。而此事已經討論許久,直至最近才開始進行平台與媒體的雙邊對談。

5月召開第三次雙方談話,以共榮角度開啟對話

去年12月,數發部邀請了Google、Meta等大型國際數位平台來進行第一場媒體議價對話。Google也在第一輪對話後釋出善意,在3月份公告未來3年會出資3億建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Google表示現在不談分潤,但可以共榮。這三億元的基金希望可以幫助台灣的新聞產業轉型發展與永續。有人認為這是好的開始,也有人認為這是拿出3億元來應付了事。而且這3億元要如何分?誰來分才公平?

之前澳洲準備要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時,Meta警告澳洲政府,未來不排除會阻擋澳洲用戶在臉書上觀看、分享當地新聞。而在台灣,Meta不改其一派強硬的作風,在第二輪的對話後表示,在臉書所有動態貼文中只有不到3%的貼文含有新聞連結,而且現在大多數的用戶最感興趣的內容並非是新聞,而是影音內容。

而在4月底,行政院召開了跨部會小組會議,一一統計、解釋立委所提出的草案版本。會後,數發部次長李懷仁表示,立法這件事目前還沒有時程,但立法一直都是選項之一。政務委員吳政忠則表示,會要求數發部及公平會參考國外法案,研究媒體議價的立法結構,且在Google 5月釋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的細節後,就會召開第3次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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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懷仁也指出,在第三次對話中,會以共榮的角度來開啟討論,其中包含內容農場盜用、名人被當作假帳號等議題,相信會跟平台業者較有共識。

范雲推草案,12日立法院交付審查

目前全球總共有3種模式,分別是採取商業議價與強制仲裁的澳洲模式、採取著作權保護與反壟斷監管的歐盟模式以及使用減稅、補助與設立特種基金的加拿大模式。台灣的民間學者是希望參照澳洲模式制定專法,也可以參酌歐盟模式,來進行修法,然而無論採用何種模式,都可能涉及不同法律的修正,例如澳洲模式就需要研擬制定專法;歐盟模式需要研擬修正著作權法及公平交易法;加拿大模式則需要研擬修正相關稅法等等。

立法委員范雲提出民進黨版本的「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草案中明定由數位平台提撥收益成立基金,以補助國內新聞媒體做出優良的新聞內容,強調新聞基金與議價制度並行。

這版「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由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台大新聞所所長洪貞玲、律師周宇修……等專家學者及業界代表共同起草。草案中規範,為了促進產業的健全發展,維護公共討論與民主問責價值、強化民主韌性,且建立健康的新聞內容產製與勞動環境,所以要規定數位平台與媒體間雙邊對等的協商機制、確保分潤機制公平合理。而「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的主管機關就為數位發展部。

這版草案中也明訂,主管機關,也就是數發部,要設置「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基金的財源包括經政府公告的數位平台經營者,每年要提撥本地廣告年度營業額的5%,以及政府依照程序撥款的預算等等。

而基金的用途包含補助新聞媒體的內容產製、新聞媒體產業數位轉型、以及新聞媒體國際交流合作等用途。草案中更是確保基金效益能回饋到第一線新聞工作者的身上,所以會將新聞媒體業的工會團體代表納入基金管理委員會。此外,草案也規定新聞媒體業在獲得數位平台分潤時,必須提撥一定比例的專款專用,以改善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最快12日立法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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