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已向金管會遞件申請 新光銀工會3聲明回應
金管會昨 (3) 日證實,已經收到新光金 (2888-TW) 與台新金 (2887-TW) 遞交合併申請文件,對此,新光銀行工會今 (4) 日表示,此舉措引發會員焦慮不安,因此發出三點聲明。
首先,新光金、台新金與工會之員工安置計畫協商會議甫於今年 11 月 29 日正式召開,迄今舉行 2 次,會中雖氣氛融洽,但三方僅止於意見交換階段,針對員工安置計畫實質內容、細節性議題等,尚待資方進一步提出與釐清,且尚未有明確共識。
第二, 經查,金管會無相關法規明文規範合併申請文件均需齊備始得提交,因此,對於新光金、台新金尚未與本會達成員工安置計畫共識便先行遞件一事,本會予以尊重。
不過,此舉措已使工會多數會員惶惶不安、充滿疑慮,工會期盼新光金與台新金於未來協商過程中,能充分考量工會會員對本次合併案的關注及憂慮,並實質保障員工權益。
第三,工會為新光銀行工會會員之協商主體,所爭取的員工安置計畫適用對象僅為新光銀行工會會員,針對新光金及其餘子公司之員工安置計畫實質內容,工會無權干涉,亦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