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囤房稅試算!新舊制房屋稅差上萬元 專家:「兩關鍵數值」節稅有眉角

【文/葉一秋】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囤房稅9月1日起實施,針對持有2戶以上的非自用住宅,課徵2.4%,持有3戶以上課徵3.6%,若在新北擁有3間非自用住宅,稅金將成長2.4倍,但專家指出,若依照現行囤房稅2.0的規劃,囤房稅率由1.5~3.6%提升到2~4.8%,新北市政府恐得再修法一次。

▲新北市囤房稅9月上路,非自住房屋最高稅率3.6%。
▲新北市囤房稅9月上路,非自住房屋最高稅率3.6%。

一、若在新北市有2間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怎麼計算呢?

假設2間非自用住宅原稅金皆為1.2萬元,加總2.4萬元,9月1日後,非自用住宅課徵稅率由1.5%提高到2.4%,明(2024)年5月房屋稅單有2個月屬於1.5%舊制,10個月屬於2.4%新制。

明(2024)年非自用住宅稅金=(1.2/12×2)+(1.2/1.5%×2.4%)/12×10=1.8萬元

2間非自用住宅稅金=1.8×2=3.6萬元

後(2025)年非自用住宅稅金=1.2/1.5%×2.4%=1.92萬元

2間非自用住宅稅金=3.84萬元

總結:2間非自用住宅原稅金2.4萬元、後年則須繳納3.84萬元,較2023年5月房屋稅增加1.44萬元。

二、有哪些排除例外狀況嗎?

新北市政府表示,為鼓勵多屋者將其持有空屋釋出至租屋市場,及考量部分多屋者其持有原因非屬囤房性質,對於公益性房屋、符合租賃專法之包租代管房屋、社會住宅、公同共有或因繼承取得分別共有等符合特定條件之房屋予以排除適用差別稅率,仍維持單一稅率1.5%課徵。若為公益出租人,房屋稅則享有比照自用住家用稅率1.2%的優惠。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各縣市根據自己的自治條例,也有例外狀況,有些縣市會針對建商餘屋在銷售期內給予較低稅率,但銷售期的年限各縣市標準不同,稅率也不一樣,如桃園是3年內2.4%,台南則是3年內1.5%,3年以上2.4%;新竹市是3年內1.5%;台中市是3年內2%;高雄市是1.5%;新竹縣是3年內1.6%。

三、囤房稅如何節稅?

囤房稅課徵金額多寡,牽涉到房屋評定現值及非自用住宅稅率這2個數值,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是依照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綜合評定,所以樓層越高、屋齡越新、地段越好、面積越大的房屋,評定現值就會很高。

未來囤房稅2.0上路,全國總歸戶的情況下,不僅要留意房屋評定現值的高低,還要注意非自住的稅率。陳定中指出,若是評定現值高而非自住稅率低,那設籍後稅金也省不了太多;評定現值低但非自住稅率高的,也有可能總稅金很高,建議找原始非自住稅金最高的房屋設籍。